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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30号,我是普通员工,月底了我去工厂和会计对账(我们厂工资压三个月,经常出错),查看工资是否相符。会计故意刁难,蛮横无理,不给我对账(因为我们以前也吵架过),还不讲道理把我推出办公室,我被她推出来以后她使劲关住办公室门把我锁在外面。在推拉时玻璃门被推坏了,玻璃划破我的手臂和脚,导致手臂肌腱和神经断了。脚肌腱也割断了。在医院手术花了5000多,现在恢复不是很理想,手脚都有麻木现象。我想问一下这是否属于工伤。应为我是在月底时候去查账!这是我们员工的权利吧 2015年6月30号,月底我去工厂和会计对账,查看工资。会计蛮横无理,不给我对账,还不讲道理把我推出办公室,我被她推出来以后她使劲关住办公室门把我锁在外面。在推拉时玻璃门被我不知怎么推坏了,玻璃划破我的手臂和脚,导致手臂肌腱和神经断了。脚肌腱也割断了。在医院手术花了5000多。我想问一下这是否属于工伤。应为我是在上班时候去查账!

浙江-宁波 发表于:2015-07-23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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