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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在一家物业公司在职4年,目前岗位是运营专员,本月十几号的时候告知我调岗至新项目做案场接待,本人不同意。公司的答复是如果不去那就离职,没有任何补偿。请问公司这么做对吗?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申请仲裁的话我需要搜集哪些证据呢?

山东-青岛 发表于:2015-07-25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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