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7月21日我将价值三万一千元的家政券,遗忘在公共自行车筐里 现在调查到被一好心人上交到公交车站,车站方面也承认拿到了这包东西。但是现在就是找不到。没法归还给我。请问,我接下去该怎么办?

浙江-杭州 发表于:2015-07-31 15:15

共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杭州律师为你服务

刘斌律师

傅春萍律师

谢银忠律师

季萍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