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我开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对方摩托无牌无照,对方皮外伤住了八天院花了6000医疗费,事故认定书7月13日出来我负主要责任,对方次责,事故队调解未达成协议,调解委员会也未调解成功,现在对方要 住院费,伙食费,精神损失费,护理费,误工费总共13000元,事故队要我交6000元押金才肯放车,交警说交的押金是伤着的医疗费,至今车已经被扣了一个月了,请问大家事故队扣车收押金合法吗?
出了事故对方全责交警责任认定书上没有写有人员受伤,需要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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