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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未写明到期时间,合同签了有三年了,我也住了三年,准备不租房了,当时交了押金,房东说我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他,需要交半个月房租作为赔偿,可是合同里并未写明未提前一个月通知需要赔偿,而是写的需要续租应提前一个月跟房东说明。否则一天按照三天房租计算。我有义务通知他并且交半个月房租给他吗?这样是合法的吗?求助大律师帮忙

四川-成都 发表于:2015-08-20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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