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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公司有1同仁2012.10.07入职,2015.10.06合同到期,公司不予续签,先与该员发出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书,给予该员经济补偿金3个月,但该员表示不续签可以但要赔偿4个月的,理由是工作任劳任怨,很辛苦; 现该员的问题存在就是不签收合同期满通知书,法律规定,合同到期应提前1个月通知,试问,该如何处理!

安徽-阜阳 发表于:2015-09-02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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