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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一个分店因公司总部决策股权转让给他人,现接手的老板只变更这家店的法人其它不变,员工部分被接收,部分员工调其它城市分店,当时签劳动合同是这家店的地址和公司名称(每个城市的店名称不一样法人一样),请问如果不接受调动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吗?

广东-佛山 发表于:2015-09-06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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