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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昨天我(孕妇)我妈(老人)和对方(30多妇女),对方先动手打我妈,导致我妈妈受皮外伤及头痛,因为我回到家看到我妈妈受伤很气愤,对方又在骂人。所以我就也动手打了对方,对方就推我导致我肚子撞墙,不到5分钟肚子疼,我报了110,到派出所后我就去医院做了检查,经医院检查证明我导致先兆流产征兆,之后我回到派出所调解完晚上回来后,说此事不会罢休,一定不会放过我们要找人什么的,有录音证明 今天早上在没有旁人的时候对方就提着一桶水朝老人和孩子故意撞去,还好老人带着孩子及时躲避,不然就发生事故,老人50多岁,小孩1岁半

广东-深圳 发表于:2015-09-08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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