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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和我叔叔去法院继承了我奶奶名下的宅基地,可是那块宅基地其实登记时地籍调查表上的土地使用者是四个人:奶奶、爷爷、妈妈、我本人。案子的调解书是2012年5月的,我现在拿到了国土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书上明确了土地使用者4人和4个人的名字,我想上诉法院要求法院重审,请问程序要怎么走??

广西-百色 发表于:2015-09-09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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