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我是一名民办学校的老师,学校的招聘老师之前跟我口头说的是工资会有4000块钱以上,但是我现在工作了一个多月,我每个星期课时非常多,有25节课,我问了一下,教育局规定的是老师每周12节课,我超了13节课!学校跟我说,因为我是应届毕业生,所以不给我算课时,每个月固定给我3500块钱工资,我就觉得很不合理,我一个人就要完成两个人的教学工作,而且学校其他什么零零碎碎的事都要我们年轻老师来做,老教师都是按照课时来算钱,而且上课少,而我们上课多,反而不算课时费!工资比老教师低了两三千!学校以我们是应届毕业生为由不给我们课时费,还强行给我们加课,平时的法定节假日也放不够假,人家放3天,我们最多两天,人家放7天,我们就放6天!我们根本没有什么补课费加班费的说法,他说就是3500。我该怎么办?

广西-南宁 发表于:2015-09-16 11:19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南宁律师为你服务

韦泓兵律师

韦荣奎律师

周化冰律师

郭春江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