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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专业人士好。我所在公司原签订年薪,平时发放70%年中年末发放30%,七月份公司以效益问题为由公司统一降薪18%,上周辞职,关于未结算的工资怎样结算不知道法律上如何规定:一:剩余年薪不发放 二:按年薪降薪18%后标准结算每月剩余年薪 三:一直六月份按原年薪标准结算剩余年薪,七八月份按降薪18%年薪标准结算剩余年薪。 这三种方式那一种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

河南-郑州 发表于:2015-09-16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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