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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最近签的一个协议有一条的内容是:甲因摔倒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依据实际发生的数额由乙给予补偿。甲因摔倒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依据实际发生的数额由乙给予补偿。现在甲实际发生了4万,那么乙到底应该承担多少的费用?现在乙方是否要全部负担么?补偿与赔偿定义是否一样?有人可以帮我解答下么

天津-西青区 发表于:2015-09-24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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