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麻烦了!1.我父母在广东揭阳市揭东县有一块地皮,多年前是我父母出钱托我叔购买,该土地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但土地证所有人却写的是我叔名字,现我母亲想把土地证所有人变更为我的名字,但我又没有该土地所在地的户籍,这样不知能否把土地证上所有人变更过来?如若照现在情况变更不了的话,该怎么弄才能变更的了?2.三年前我叔在村里开了张证明,内容是写该土地是为我所买,找村里的管事做证明人,盖了村里的章,我叔也签了名,不知这份证明能否证明该土地就是我的?是否受法律保护?3.我父母在揭东还有另外两块地,也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土地,土地证所有人上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但我父亲已去世,我没有该土地所在地的户籍,请问这样能否把该土地证所有人变更为我的名字?如若照现情况变更不了,该怎么变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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