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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大家好,朋友咨询点事,麻烦大家给讲一下 朋友上班第一天,单位发的电动车丢失,已报警,报警后公司说有保险,第二天又说新车第一天保险未生效,要求个人承担责任要求赔偿 请问是否合理,事发当天,三人集体行动,三辆车放在一起,两辆新车,并且三人未分开过,谁都不想出这种事,请问当事人是否需要赔偿

山东-烟台 发表于:2015-10-20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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