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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北咸宁的,2007年高冲村支书何某借款7000元给李某,让李某随便打个凭条,李某(当时是高冲村村会计)就打了一个领条,内容为:今领到石屋咀水田1.89亩5670元,后来2013年开始征石屋咀及其附近的田地,村支书以李某领条为由,认为李某家的田已属于村委,想请问该田承包权是属于已经卖出还是转让给村委了,打官司李某家有希望吗?

湖北-咸宁 发表于:2015-11-14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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