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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7号中午12点左右,本人因摩托车绑有装修材料和工具,在没启动时试转变却不慎向右摔倒在地,本来是没有摔伤的,却被房东扶我起来用力不够却被摩托车压成右脚大踝趾骨碎了,而且距离将近4个月了,骨碎位己愈,但走动太久还会引起肿痛,人伤又破财,这到底是谁的责任,请高人支招,谢谢!

福建-泉州 发表于:2015-11-15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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