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男女离婚后财产债务纠纷诉讼,男女婚内债务共计30万元,其中10万公积金贷款为女方的名义所贷,用共有住房为抵押,另有20万均从男方的多位朋友处所借。共有财产就是抵押公积金贷款的房子,系从男方父母名下所购。现法院拟调解,方案是女方还住房公积金,男方还其他债务,房子归男方。女方准备接受,但又担心男方是个无赖,如果女方用工资每月还住房公积金而男方赖账不还,其他债主是否还是会来找女方要债?女方哪法院的调解书能应付吗?是否还有其他好点的方案
发表于 2015-12-06 17:12
向TA提问这种情况必须要债权人承担才行,否则债权人以后仍可以向夫妻双方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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