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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请问,离婚以后,男方掐着女方的脖子写下一张欠条,现在男的去法院告。法院判女的还钱了。 当时写欠条时,和女的一起合租的室友看见了,要报警 。但最后被女的念旧情制止,现在去找这个证人 但是对方处于安全考虑,不愿意作证。请问能不能申请派出所的人去找证人做一个书面证词呢?

福建-福州 发表于:2015-12-04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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