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双方是亲戚关系,因为拆迁产生房产纠纷。房子是宅基地。A方在07年前将房子口头卖给B方,并写了张2万房款的收条,收条上没有明确指向。B方在拆迁过程中,变造了合同书,并在事由里承认当时没有合同,而合同是2015年拆迁期间后补的,是A方同意以2万将房产卖给B方。A方不承认签过这个合同,并提出是变造合同。也不承认卖过房子的产权。现在产权任然在A方,B方在居委会取得了居住11年的证明,现在B方向法院把房子判给她。请问哪方会赢。
租房 交三个月租金,住了一个月。 楼下夜市太吵要求退租房东不退租金只退押金
房产纠纷1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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