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起诉了元月20号开庭。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4月。我奶奶过世。姑姑来送别。买了烟花。。还未进家门。同村的邻居帮忙上去迎接同时搬下烟花燃放。在燃放过程中被烟花炸伤右眼。直至失明。无光。。请问我家要负什么样的责问。。 他在省人民医院花了1.7万。我家给了他4万。 他用剩余的钱和我家打官司。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首先烟花炸伤案。。他自己是50来岁的成年人。应该知道燃放烟花很危险。。然后燃放的是那种冲天的礼花。。没有炸开。。燃放人燃放的式有问题。他也要负责。。第二烟花不是我家买的。是我姑姑买的。。。第三他燃放烟花不是我家安排的。。是由主事人安排燃放的。 请问我家要付什么样的责任。。要赔多少钱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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