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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如果劳动合同期约定为2015年6月1日到2018年5月31日,这个合同是认定为三年以上,还是三年以下的劳动合同?三年应该不属于三年以上吧,法律规定只有三年以上才能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是这样吗?公司从在11月30日辞退了我,理由是未通过试用期, 如何申请赔偿?

广东-广州 发表于:2016-01-13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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