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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宅基地,07-08年的时候拆迁一部分,后来还剩一点平方12年左右的时候拆的,但是在今年分房算账的时候,拆迁办以不是农业户口为由说不符合规定。。。但当时拆迁的时候说拆迁之后有18个月的过度期,在这之间结婚生子,配偶和孩子都能得到。。所以想咨询下,如果对方以不是农业户口为理由,我该怎么办

安徽-合肥 发表于:2016-01-19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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