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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车主,把人给撞了,交警判定责任是55,然后对方起诉到法院了,之前我垫付过一万多医药费,还有我自己修车花了两千多,现在的问题就是对方的伤残等级,还有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交通费等等这些,是我和保险公司承担,还是全部都由保险公司承担的?

浙江-金华 发表于:2016-01-19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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