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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8年发生的摩托车相撞事故,没留下证据,造成对方受伤,对方十二岁女儿受伤(腿撞断了),当时私下解决,现在对方以女儿手术为由,需要平分手术费用

湖北-荆门 发表于:2016-02-04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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