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好 我想问一个有关赡养老人的问题,有两老人70多岁了,共有6个子女,2儿4女,俩老原来一直独自生活,两儿在外打工常年不在家,大儿子每年会给原来约定好的赡养费,小儿子是从来不闻不问,更不用说给赡养费了,如今俩老年龄大了生活基本不能自理,老人的排行第二的女儿条件略好些,说接过去她那里照看,由其他5个子女每人每年出一定的赡养费,老人的其他女儿和大儿子同意,但小儿子一人不同意此养法,说给钱的话,老人就把钱给老人的女儿们了,老人的确偏爱女儿的毛病,因此老人的小儿子不想出钱,只想俩老人由两个儿子一人养一个,然而老人其他5个子女不同意小儿子的养法,说小儿子没什么孝心,谁跟小儿子养,谁就死得更快更早,因为老人的小儿子和儿媳常年不在家在外打工,跟小儿子的老人也是被接到小儿子的丈母娘家照看,所以老人其他5个子女不同意老人由小儿子和大儿子分养,但老人的小儿子表态了,如果是不分养那他就不管俩老人的死活,我想帮问一下,这种情况可以告老人的小儿子不?如果告的话 法院会怎么判呢?会强制执行老人其他5个子女的意愿吗?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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