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结婚半年,近期发现老公的淘宝购买记录,购买的情趣用品,脚铐,红色高跟鞋,清洗器,情趣丝袜等,邮寄给一个女的。并在老公手机上发现了他自己和一个女人的私处照片,还有其他的裸体照片。这些已经录像了作为证据了。 还有他主动打给这个女人的几通电话记录,但是并没有捉奸在床,请问这些可以作为证据吗?如果起诉离婚的话?

山东-济宁 发表于:2016-02-21 11:28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济宁律师为你服务

刘海律师

常银焕律师

王希玉律师

杨志明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