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男方只给了一万的彩礼,陪嫁有电视,电脑,沙发空调这些总价超过一万了,现在男方陪嫁的东西不准带走,还要把彩礼和首饰彩礼和首饰退回,并且生娃以后工作一年带一年娃,总共大概歇了三年,现在男方说在家白吃白喝这么多年要求赔偿,其实期间娘家母亲时时有给钱补助,娃好生病,我打工的钱基本贴娃和家用了,婚后他的卡一开始都是婆婆收着的,后来吵过一次给了一张卡,每月只有几百,但他月月生活费不止这些,每月还倒贴,问哪些是该要回的,哪些是我该退回的
有律师在吗?结婚不到一周要离婚,男方的花费及彩礼能得到赔偿吗?
婚姻家庭2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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