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描述一下我的情况:我和女方2015年10月15日结婚的,当时彩礼在登记结婚以后给了3万1千八的彩礼,还有花了1万5买的经营首饰,12月1号举办的婚礼,2016年正月16因为我不让出去吃肯德基,她擅自出去,两个人发生争执,,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拿走我5000,拿着衣服和经营首饰在外面宾馆住了两天,一直到现在在她妈家住,执意要打孩子让我签字,我没有签字,然后领着她姐姐找了律师闹离婚,她已经怀了我的孩子快满6个月,我能不能追回我的彩礼,还是问题该如何处理,她现在闹离婚一直这样拖着不解决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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