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精英们,我有个问题想让大家给点建议,我买了一个地下室,当时买的时候也没有说是地下一层(有产权)还是二层(人防工程),合同面积是12.12平米,但是昨天看房的时候大概丈量了一下,实际只有4平米左右,咨询开发商,开发商说公摊50%多,再减去墙体,就只剩4平米左右了,当时买的时候2000一平,这样算下来实际使用单价6000一平米了,跟楼上房子的价格差不多了,这个应该怎么样维权呢?
我已领了合同备案证明后,我三个月以后再去申请公积金贷款,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吗?
房产纠纷1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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