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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我朋友和前男友已分手四、五个月,当对分手时为了避免以后有纠纷两人还签了伤关于钱财、物品归属的协议,可后来被男方拿走,不过朋友又录了个电话录音为证。分手后男方对其不断跟踪、骚扰,朋友也报过两、三次110。不久前男的趁朋友不备闯入其家中,掐着她的脖子要挟与其发生性关系未遂,还说:让朋友与其发生关系后他就自杀。几次掐着朋友脖子使其差点窒息,最后用剪刀扎朋友头部(太阳穴)时,扎到朋友左眼使其左眼失明!男的吃药自杀,吃的啥药不知,不过没有洗胃而且输液不久就醒了,我怀疑毒药就是假的,他是想逃脱责罚!而这个男的父母都不在世,家里没人管,又没任何财产,不具备任何赔偿能力,朋友带一女儿还有一个老父亲要养,很担心家人的安全,怕男的报复,也没钱做手术,现在只是保住了眼球,医生说是眼球穿通,想复明以后还得做四、五次大型手术,还建议其去北京、上海这些大医院做。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判男的多少年?朋友怎样才能为自己讨到最大的保障?

河南-开封 发表于:2016-04-08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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