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大家一个问题:我是2015年12月份买的期房,总价68w,买房的时候,开发商说我的公积金情况可以贷40w,所以就首付28w,签了购房合同,公积金一直在审批中。可是最近开发商告诉我,2016年的公积金贷款有新政策,批不了40w,只能批30w,剩下的让我补首付,哪有那么多钱,现在我手里只有一份发票,购房合同开发商还没给我,像这种情况开发商有过失吗,是否可以走法律途径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租房 交三个月租金,住了一个月。 楼下夜市太吵要求退租房东不退租金只退押金
房产纠纷1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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