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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2010年进的公司,2012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公司由于成本问题提出跟我不再续约,并提出给我2个月的补偿。公司给员工缴的社保是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的,我是否可以要求补缴。并且由于跟公司商讨期间公司以我工作态度为由威胁我提前辞退我,是否违法。如果辞退,如何赔偿。

湖南-邵阳 发表于:2016-05-17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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