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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1:2010-03公司入职的时候,仅仅填一份员工信息单,很多页,要求提供房产按揭情况,亲属情况等等。 2:2011-03公司提供两份空白合同,让公司全体员工签字,按手印,然后收上去,并未发给员工。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这并不是在双方自愿,公平的条件下签署的。 3:2011-09公司解聘员工,请问这时候可以以公司未签订合同,额外赔偿2010-03~2011-03这一年的工资吗?

湖南-益阳 发表于:2016-05-18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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