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的产权商铺,是一家大酒店中的一块面积。这家酒店是委托一家经营管理公司经营的 我购买的产权商铺,是一家大酒店中的一块面积。这家酒店是委托一家经营管理公司经营的。委托合同规定,没年给我们房屋总价值的10%,可是,两年多了至今也没支付给我们租金。而且合同中有一条:“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铺,以影响酒店的经营和管理。“这是不是霸王条款?。如果起诉的话,这家管理公司违约,而且有这条霸王条款。。可以解除合同吗?如果可以解除合同的话,我们业主可以要求和这家酒店直接签合同吗?如果和这家酒店签合同是协商性质,还是要求法院强制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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