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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2014年3月28日交付。于2014年10月1日口头通知用户领钥匙、因开发商与建筑商纠纷导致部分房产被法院冻结致使房屋验收合格证等无法办理。小区现如今供水供电临时,天然气无。但是领了钥匙的用户都交钱了。现在还要收物业费。我没领钥匙,合同规定延期按照交房第二日的每天万分之2的比例交付违约金。请问下这种情况我是继续拖时间在打官司还是你们派个专业的来我们群搞次动作?

浙江-宁波 发表于:2016-06-07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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