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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我们离婚后前妻已有身孕,并继续把孩子生下来之后经过法律程序向男方每月咨询1000元抚养费,而男方隔天就带上婴儿用品看望孩子的同时,女方情绪激动,口不遮掩,甚至侮辱其父母一家,经常因等等威胁男方及其家属,驱逐不叫男方见其孩子。甚至与拿刀恐吓男方家人,男方觉得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下对成长有影响,想追回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可行?

海南-澄迈 发表于:2016-06-29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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