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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妻在2009年在法庭调解离婚的,当时个女只有一岁半,判给我,前妻每个月给二百元抚养费,我们年底有分红,她的户口没有迁走,在分红里扺抚养费,现在她结婚了重组家庭,想把户口迁走,她可以通过法院申请把户口迁走吗?我想她迁走了不给女儿的抚养费,我可以申请增加抚养费吗?现在可以申请追加离婚以来增加的抚养费吗?

广东-佛山 发表于:2016-05-16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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