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劳动合同期限为固定期限:2015年8月至2018年8月,见习期一年,但合同中其他事项里有一条写有:毕业生见习期满后,需在用人单位服务期满5年,服务期未满而要求调出局外者,需向路局缴纳违约金。 并没有参加过任何专业技能培训,现在用人单位说缴纳违约金为一年2000,总共一万,请问是否合法?

广东-深圳 发表于:2016-05-19 08:16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深圳律师为你服务

骆勇生律师

廖彬律师

孙大勇律师

孙伟伟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