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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去一家新开业的饭店上班,应聘的时候说的上午九点半上班,二点半下班,下午五点上班,九点半下班,可是现在只有上班时间,就没有下班止客时间,不管什么时间来客都接待,而且一个人干的好几个人的活,他干了两个月了想辞职,饭店负责人说不能辞职,要干够半年才行,要不就是工资按百分之五十的结算,请问这样合理吗?

山西-大同 发表于:2016-05-30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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