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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与李萍于2005年结婚,两人结婚用房是王军在2005年为结婚购置的,现价值80万元。王军与李萍婚后一直与王军的父母住在一起。2006年夫妻俩生育一女孩也由王军的父母代为照顾。2007年王军的父亲去世,王军继承了1万元的遗产。2009年李萍的父亲去世,李萍继承了一批字画,估价10万元。王军平时爱好写作,出版了一部小说,稿酬2万元,全部用于购买了专业书籍。2010年结婚五周年纪念日,两人用存款购买一枚价值5000元的钻戒,一直由李萍戴着。 2011年元旦同学聚会,李萍遇到了初恋情人刘宾,刘宾已是南方某建筑工程公司的总经理,两人相见,旧情萌发,李萍为了与刘宾远走高飞,辞去了工作,并向法院起诉离婚。王军同意离婚,但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

广西-南宁 发表于:2016-06-02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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