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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现年45岁的男性村民,在6年前和妻子在村子附近的高速公路边发现了一个被丢弃的女婴。这对夫妇觉得女婴非常可怜,正好两人都没有生育功能,遂将女婴带回家抚养,但没有向有关部门通报,也没有办理任何法律手续。该男性村民的妻子不幸在一年前去世。现在,女孩儿到了上学的年龄,但由于属于“黑户”,在上学时被拒绝接收入学。问下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才能让女孩成功入学呢!

广东-广州 发表于:2016-06-02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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