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那边,一个酒店式公寓,由购房者购买后,由甲方统一运作,购房者每月拿租金,但两年下来,租金都没给过,有购房者去诉讼过,判决甲方给付租金,但甲方没钱。强制执行也执行不了。 现在甲方又和部分购房者签定了一份回购协议,约定按房款价格回购,但要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5天内,才给付房款。这种情况下,如果部分购房者签定了回购协议,能否以甲方丧失商业信誉或者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为由,提出不安抗辩,中止回购合同履行,要求甲方提供担保后再履行呢?
租房 交三个月租金,住了一个月。 楼下夜市太吵要求退租房东不退租金只退押金
房产纠纷1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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