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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孩5个月出了交通事故 车主和驾驶员都是未成年人 车是电动摩托 事故时间是2015年5月 经过法院判决 车主承担了一定费用 但是在交钱时要求在收条上写明以后不负责任 这个合理不? 写上以后他还会承担责任吗?

四川-广安 发表于:2016-06-18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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