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这样的,我父母2002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写着有一处土地是孩子的。父亲是监护人,土地证是我妈的名字。后来我爸用地盖房子了,盖房子钱不是他出的。然后卖房所得都在他那,现在还剩三套房子,他自己住着一套,其他的出租,租金也在他那。从小到大只给过学费,没让我饿死,现在我要买房结婚他一分都不出,就说没钱。问题一:他身为监护人有权用这块地盖房子吗?不算侵害我的权益吗?问题二:房产证是我妈的名字,他现在霸占着房子还不让我回去,还要用房子结婚,我能赶他走吗?问题三:我们能要回租金和卖房子的钱吗?
婚前房子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但是钱是用我的银行卡付的,能证明是我个人的婚前财产吗
婚姻家庭2位律师回答请问,如果把男孩判给我,我有权把整套房子要着不我想把房子要着,好给孩子住
婚姻家庭1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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