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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这样的,我父母2002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写着有一处土地是孩子的。父亲是监护人,土地证是我妈的名字。后来我爸用地盖房子了,盖房子钱不是他出的。然后卖房所得都在他那,现在还剩三套房子,他自己住着一套,其他的出租,租金也在他那。从小到大只给过学费,没让我饿死,现在我要买房结婚他一分都不出,就说没钱。问题一:他身为监护人有权用这块地盖房子吗?不算侵害我的权益吗?问题二:房产证是我妈的名字,他现在霸占着房子还不让我回去,还要用房子结婚,我能赶他走吗?问题三:我们能要回租金和卖房子的钱吗?

山东-烟台 发表于:2016-06-2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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