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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单位上班,刚去上了一周就发生了事故,没有签合同,还是试用期,当时的事故是我和一辆小车相撞,造成了左小腿胫腓骨骨折,送去医院做了外支架固定手术,在医院期间的药费都是单位先付的,回家修养后续的费用都是自理。但是,前几天单位的负责人说公司要求报销一部分回去,请问这合理吗?我是在桂林受的伤,现在在家修养。

广西-桂林 发表于:2016-07-28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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