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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打扰下,咨询个法律问题,我是民事案件的原告,一审越秀法院判我胜诉了。对方不服,上诉。对方的上诉方式的邮寄上诉状到越秀法院。这个做法肯定是有目的的。但是我不知道是什么目的 。这点请律师帮忙解释下。第二,当时法院追加了第三人。一审判决中第三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开始法院还可以联系上第三人,可是一审判决下来后,第三人从此就消失了,电话不接。这周越秀法院把对方的上诉状给我了。请问这个案件最快要多久移到广州中院立案?第三,中院立案后,认为有必要开庭的,会发传票给双方,要是对方也玩消失,从此不再接电话,开庭传票无法送达。请问,广州中院多久会结案

广东-广州 发表于:2016-07-29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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