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晚刘欣去给朋友过生日,她喝了一瓶啤酒,一起吃饭的有5个人。饭后由王同学开车从B城返回家A城,途中出的车祸,王同学没有喝酒,刘欣坐在副驾驶,没系安全带。王同学伤情轻,肠子截掉一段。刘欣伤势重,心脏主动脉做了支架,颈椎两处骨折,胸椎六处骨折,肺部积液,下巴处16厘米刮的口子,右手背露骨,一直在住院,颈椎不知道能不能修复好,会不会导致残疾或瘫痪。花费已经23万元,想打官司。
发表于 2016-08-10 09:14
向TA提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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