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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比较黑的公司上班,干了两个多月,公司是每月15号发工资,我于8.10号提离职,15号正式离职,我提前了5天以书面形式提离职写了表格,并且公司的离职单子上也标注试用期员工需要提前3天,但是公司领导说试用期必须提前半个月,说我没有提前半个月提离职,8月份的十几天工资不给我,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公司的制度是否合法,我该怎么保障自己的权益?

甘肃-兰州 发表于:2016-08-11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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