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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我在一家辅导班当老师,上午十一点半放学,下午两点四十上课。有学生在两点提前到辅导班,一名学生把另一名学生的手腕弄骨折。老师及时发现并通知双方家长。请问辅导班和老师有责任吗?需要赔偿吗?

河南-开封 发表于:2016-08-25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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