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本人代表公司(厦门某电子厂)与深圳某加工厂2015年11月联系,请对方帮助我方开模、加工两个产品.我方有下我们专用的采购订单,但由于疏忽未请对方回签订单以及签订其他形式的合同.采购订单传给对方的同时,有先支付50%的模具预付款(RMB3250).现在由于技术难度问题,对方做不出产品,又不肯退预付款,请问怎么处理?

福建-厦门 发表于:2016-10-07 23:09

共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厦门律师为你服务

杨慧律师

陈德文律师

陈晓沯律师

沈庆辉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